為因應國際經貿情勢變動,確保我供應鏈韌性,經濟部表示,自本月15日起,中國大陸製半導體及顯示器生產設備零配件將可先進儲財政部核准設立的物流中心,供應給取得專案許可的國內廠商。
上述規定是配合半導體設備業者的布局,為提升我半導體供應鏈的韌性,並成為區域製造中心,而縮短國內廠商取得半導體設備商之零配件的時程。
經濟部表示,中國大陸製半導體及顯示器製程設備零配件在符合兩岸貿易許可辦法規定國內無產製、特殊需要或少量等等前提下,業者並需說明其特殊性及必要性,以取得專案申請許可,將可以向物流中心進貨。
由於我國半導體業及顯示器製造業居全球領導地位,相關設備零配件的需求也高,此次修正後,國內業者未來將可利用物流中心的貨品調節功能,有助於提升我國供應鏈運作效率。
經濟部是在民國92年同意未開放的中國大陸貨品自由進入我物流中心,專供外銷其他國家及地區,但不能轉售給課稅區廠商。國內廠商對相關物品若有需求,須事先專案申請,再從海外進口。由於半導體及顯示器製程設備零配件具有規格及測試認證等特殊性,因此,我業者有必要即時取得設備業者的供應,以強化供應鏈韌性及競爭力。
由於海關對貨品進入、存放、運出物流中心原本就設有管控及查核機制,經濟部也維持對大陸貨品進口把關,經濟部表示,新規定並不會對國內其他生產零配件業者造成衝擊。經濟部也將密切觀察實施情形,並進行滾動式檢討,作為進一步調整相關規定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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